随着内地与香港之间经济联系加强,内地居民赴港继承遗产的情况日益增加。实务中涉港跨境继承问题繁杂,经常面临两地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与挑战。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介绍了香港继承制度,阐述无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和继承顺序等问题。下篇将从实践角度出发,探讨分析无遗嘱情形下,内地居民继承香港动产遗产的具体流程与要点。
在无遗嘱情形下,内地居民继承在香港的银行存款或等动产遗产时,若死者的居籍为内地,根据香港现行的普通法,香港法院会根据内地法律确定有继承权的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27条[1]规定,有继承权的人士有资格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并获得授予书,成为遗产管理人,管理、分配死者在香港的动产遗产。
在完成上述文件的准备后,继承人可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管理书申请。在申请人的人数和年龄上,香港高等法院有以下限制:(a)授予书不得发给超过4名人士;(b)如果遗产涉及未成年的受益人及/或享有终身权益的人,则授予书必须发给不少于两名人士;以及(c)授予书不得发给未满21岁的人士。[5]
香港法例第10A章《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4(1)条允许申请人亲自作出遗产承办申请,且第4(2)条规定:禁止除香港执业律师以外的任何人向他人提供有关香港遗产承办方面的法律服务。违反该规定是一项犯罪行为,且不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是收费或免费的。因此,申请遗产管理书可由申请人亲自作出,也可以由香港执业律师代为申请。
在处理复杂的遗产继承事宜时,如果继承人对于准备和提交必要文件等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聘请香港律师协助或者代为申请授予书,继承人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将相关事宜的办理委托给香港律师。如果继承人无法亲自到香港律所签署《授权委托书》,则需将《授权委托书》在内地进行公证和外交部确认。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和已知的香港遗产的信息,香港律师将向相关机构(银行、公司、土地注册处等)申请《资产证明文件》。此外,律师可以负责起草《遗产承办申请书》,并连同内地文件、《资产证明文件》等提交给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申请授予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香港法律规定,若《遗产承办申请书》的申请人为非香港本地居民,其在申请遗产承办时,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2名香港人作为担保人或购买保险作为其将来履行“遗产代理人”职务的担保,保险费一般为遗产价值的4%—5%。若《遗产承办申请书》的申请人为当事人委托的香港律师,通常可以豁免此保险。
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出具授予书所需的时间视个案情况而定,一般而言,简单直接的个案平均需要大约5—7个星期,如果申请存在争议或涉及遗产的性质复杂,所需的时间便可能会较长[6]。
授予书发出后,遗产管理事宜应立即开始,遗产代理人须按照授予书载明的内容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根据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的指引,有关管理遗产的简要程序包括以下4个主要步骤:(a) 收取和收集该遗产的所有资产;(b) 清偿该遗产的所有债项与法律责任;(c) 按照香港法例第73章《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第4条将该遗产的净值分配给该遗产的所有受益人;以及(d) 就该遗产拟备一份真实及完整的财产清单及账目。[7]换言之,取得遗产承办书后,遗产管理人在分发遗产前,需要先安排支付死者的债项、殡葬费用及其他处理遗产的费用(如:法律咨询费用、申请授予遗产承办书的费用及有关法庭费用),然后遗产管理人凭法庭命令与各机构联系办理将遗产分发给继承人的手续。
[1]《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区别于常见的死亡证明公证,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公证事项必须为“死亡”。
[3] 参见:https://www.judiciary.hk/doc/en/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guide_to_probate_practice.pdf
“B5 Affidavit of law”,第84页。
[4] 参见香港司法机构官网: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probate.html
第十三部分 认证 13.6 我需要為有關文件安排翻譯嗎?
[5] 参见香港司法机构官网: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probate.html
第八部分 申请授予书应该注意什么?8.6 申请人的人数和年龄方面是否有任何规定?
[6] 参见香港司法机构官网: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probate.html
第十一部分 常见问题11.1 授予书需要多久才能发出?
[7] 参见香港司法机构官网: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probate.html
第十四部分 授予书发出后的事宜 14.1 我取得授予书后,应该怎样做,以及之后可能会发生甚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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